军人休假新规
新修订的
《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》
已经正式印发
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

在报道中
提到了一些大的方向和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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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,均衡设置不同地区、不同岗位、不同类型人员假期,对年休假、探亲假以及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事假、病假、产假、护理假等进行一体规范;
明确休假计划拟制、管控、调整程序,增加跨年度休假制度安排,提升休假管理的计划性灵活度;
明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探亲路费保障标准,建立休假服务保障网点,更好满足官兵探亲出行实际需求;
强化休假制度刚性落实,调整优化未休假经济补偿办法,提高全军部队休假落实质量。
新修订的《规定》
至少释放了
这样几点信号
第一,军人的假期天数,与地区、岗位、类型密切相关。
这一点,也算是沿袭了过往的做法,在艰苦偏远地区服役的战友们,每年的假期一般要多一些。
而新规修订,一定会进一步结合形式任务,对相关战友的假期设置,进行优化,保障好大伙的权益。
第二,所有的“假期”,基本上都可以通过这个规定找到依据。
报道明确指出,这份《规定》,对年休假、探亲假、事假、病假、产假、护理假,进行了一体规范。
如此,更有系统性,更具科学性。
第三,“跨年度休假”,放开了!
按照前几年的规定,军人的假期是不能跨年休的。
如果上一年度的假没有休完,到了第二年,就不能再休了,最多只能补钱。
关键是,补钱也有比例限制,无论是人数的比例,还是天数的比例,都导致了未休假、未休完假战友们感到有点“亏”。
允许军人跨年度休假,意味着更大的回旋空间,也就是灵活性和计划性的平衡。
第四,探亲路费,还可能会进一步调整。
在这一次新规修订中,也明确提出,军人的探亲路费,要根据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”,进行适时的调整。
这意味着,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,军人的探亲路费,可能进一步提高。
第五,未休假经济补偿,进一步优化。
将保障军人休假权利,上升到法律高度
截图自2022年6月14日《解放军报》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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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,是因为在2021年颁布施行的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》第三十八条 明确:
军人享有年休假、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。
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,给予经济补偿。
自此,
军人休假权利保障,
有了法律作为支撑。
接下来
结合军人休假规定
就大伙关心的几个问题
小编给大伙做一个简单梳理
NO.1
军人休假,可以分3次
原来的规定是,军人休假,分段安排的,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。
新的休假规定,对此问题的最新明确是,“通常不得超过3次”。
也就是说,假期的总额没变,但是可以多“一次休假”的机会。
换言之,异地的军人们,每年可以多一次回家的机会。
休假次数的增加,对两地分居、甚至是三地分居的战友,是非常友好的。

NO.2
军人的婚假,敲定10天
之前,由于军人存在什么“晚婚假”——年满25周岁结婚的军人,可以享受7天的晚婚假。
后来,又有了军队人员结婚年龄调整,也就是说,只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龄,都可以结婚。
那么对于25岁之前结婚的战友,他们到底是享受3天的婚假呢,还是享受“3+7”的婚假呢?
有些单位执行的是,25岁之前结婚,不给“7天的晚婚假”。
这一次,新规明确了:军官、军士结婚的,婚假10天。
一锤定音!
也不分什么晚婚不晚婚的了,就是10天假,休去吧!
NO.3
假期折算,值得关注
说到婚嫁,还涉及到一个年假调整的问题,值得大伙关注。
举个例子吧——张三结婚之前的探亲假是30天;结婚之后的探亲假是45天。如果他是3月份结婚,那么,他这一年的休假天数,应该是多少呢?
计算方法应该是这样的:
3/12*30+(12-3)/12*45=41.25(按照42天计算)
再加上婚假10天,当年的假期应该为52天(不含路途)。
上面那个算式后半部分,就属于“假期的调整”。
当然,军人假期调整的原因还很多,包括但不限于:单位调整部署 个人工作调动 家属随军 婚姻状况变化(结婚或者离婚)……
涉及到上述情况的,假期都应该会被折算;
折算之后,就要适时地调整年假和探亲假的休假计划。

NO.4
路途假,引发关注
军人休假新规,同样对路途假进行了明确。
主要是:①如果休“探亲假”的,第一段假期的路途往返时间,不计入探亲假;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,分段休假的,相应分段假期的路途,也不计入探亲假假期;③因为个人原因,分段休假的,比如,就是我想分2次、分3次,那么后面几次的路途时间,要计入探亲假期,也就是说,没有路途假了。
有朋友反馈说,以前分段休假,每一段都有路途假。
其实,这并非原来规定就有,而是说原来规定不够细致,给了一些单位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了回旋的空间。
如今,新规明确了,减少了很多弹性空间、模糊地带。
所以,还是要辨证地去看。
比如前面提到的婚假,那就是10天,清清楚楚。
比如,后面这个路途假,一般情况下,就是一次,明明白白。
总之,新规已出,期待落地!
盼各位战友,都能好好休假!